公历:

西藏环境状况的数据与事实


    风景如画的西藏


    珠穆朗玛峰地区的环境


    西藏市区的环境


    护卫蓝天、碧水、青山,共建美好家园

  21世纪的头几年,西藏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较好地保护了环境,西藏的环境质量保持着良好状态。

  水环境

  2003年,西藏主要江河和湖泊的水质状况继续保持良好。主要水质指标CODcr、“三氮”、重金属及毒理学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水域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2003年,雅鲁藏布江、金沙江、怒江、澜沧江等主要江河干流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Ⅱ类水域标准,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经主要城镇的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水域标准,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Ⅰ类水域标准。

  2003年,羊卓雍湖的水位保持在发电前的水位线以上,纳木错的湖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Ⅰ类水域标准。

  地下水

  地下水仍然是西藏主要城(镇)的集中供水水源,各城镇中、深层地下水水源丰富,水质良好,总体上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Ⅱ类水质标准。

  2003年,西藏工业废水排放量为912万吨,与2002年相比下降14.19%;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291.6万吨,与2002年相比上升0.79%。工业废水中CODcr排放量为1187.51吨,与2002年相比下降3.23%。

  大气环境

  2003年,西藏大气污染仍然以自然界的尘为主,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2003年,拉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浓度为2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日均值浓度介于2~73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总悬浮颗粒物日均值浓度介于41~1437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浓度为337微克/立方米;降尘量介于3.32~31.34吨/平方公里·月之间。昌都镇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介于4~27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日均值浓度介于10~37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总悬浮颗粒物日均值浓度介于14~815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浓度为279微克/立方米。两市镇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超标率为44.0%。

  2003年,拉萨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优为146天,良为209天,轻度污染为10天,优良率达97.3%。

  2003年,珠穆朗玛峰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良好状态,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一级标准。

  2003年,西藏未出现酸雨。

  2003年,西藏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3.54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48.83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795.56吨,与2002年基本持平。

  固体废物处理

  西藏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弃碴。城市生活垃圾是西藏主要的城市垃圾。

  2003年,西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含乡镇工业)为14.22万吨,比上年下降10%,绝大多数外排。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占用耕地。

  2003年,拉萨市、日喀则市共清运生活垃圾38万吨,基本做到了日产日清。

  珠穆朗玛峰登山大本营加强了登山及旅游生活垃圾的收集、贮存和清运工作,使珠穆朗玛峰地区的环境卫生继续保持清洁。

  2003年,西藏开展了黄金矿山清理整顿工作,65家黄金矿山停业整顿,减少了采矿弃碴的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较2002年有所下降。拉萨市加大了对城市垃圾的收集和处置,新增了垃圾转运站,加强了医疗垃圾的监督管理。

  草地与森林

  西藏自治区耕地面积和林地面积偏少,60%以上土地为草地(含荒漠化草地)。

  2003年,西藏共有天然草地面积为8207万公顷,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积5500万公顷,网围栏面积约110万公顷。由于受全球环境变化和过度放牧的影响,局部地区出现了草地沙化、石质化、低质化现象。

  西藏现有森林面积71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93%,活立木蓄积量20.91亿立方米。

  2003年,西藏加强了草地生态恢复与网围栏建设。长江上游“三县”天然林保护工程进展顺利,共到位资金3013.3万元,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1437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10公顷,封山育林1127公顷。

  2003年,西藏完成造林面积2.32万公顷,其中,工程造林0.53万公顷,退耕还林0.63万公顷,义务植树720万株,同时完成苗圃育苗326.33公顷,迹地更新0.19万公顷,封山育林15.17万公顷。

  截止到2003年,西藏共推广太阳灶11.5万台,太阳能采暖房21.8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11.2万平方米,修建微型水电站165座,总装机容量500千瓦,光伏水泵17座,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5.6兆瓦。太阳能的推广使用折合标准煤13.7万吨,减少了对生物质能的消耗,节能效益近1.2亿元(当地价格),有效地保护了西藏的生态环境。

  生物多样性

  西藏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典型的地区之一,是保障地球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因库。

  西藏有野生植物9600多种、高等植物达6400多种(其中,维管束植物5700多种,苔藓植物700多种),隶属270多科,1510余属。有特殊用途的藏药材300多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珍稀、濒危植物39种。

  西藏动物种类极为丰富。野生脊椎动物798种,已有125种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占全国的1/3以上。西藏野驴、野牦牛、孟加拉虎、黑颈鹤、云豹、雪豹等45种为我国特有的珍稀保护动物。此外,西藏还有多种特殊的裂腹鱼类,其种类和数量均占世界裂腹鱼类的90%以上;鸟类488种中有22种为西藏所特有;昆虫类近4000种。

  据初步统计,西藏水生生物中的浮游动物760多种,其中,原生动物458种,昆虫208种,鳃足类56种;水生植物中硅藻类共计340种。

  自然保护区

  西藏自治区湿地面积为600余万公顷,约占西藏土地面积的4.9%,名列我国首位,主要分布在湖泊周围及江河源头。

  截止到2003年底,西藏共建立自治区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15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总面积达4073.41万公顷,占西藏国土面积的33.9%。同时,各地(市)建立了地、县级自然保护区25个。

  2003年,在西藏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西藏生态功能区划工作,形成《西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报告》;编制和撰写了《雅鲁藏布江源头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总体规划》和《雅鲁藏布江源头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了那曲中部草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前期工作,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那曲中部草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和《西藏自治区那曲中部草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实施方案》,该项目已经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立项,并落实投资2960万元。

  200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西藏工布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撤销了吉隆江村等4个包含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国务院批准建立了芒康滇金丝猴、色林错和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03年,成立了纳木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并在各乡政府所在地设立保护区管理站,落实1075万元资金实施了纳木错自然保护区管护工程。积极争取到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经费70万元。

  西藏的环境保护工作

  2003年,自治区人大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了《关于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开展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选编》工作。

  2003年,自治区人大组织开展了以“护卫蓝天、碧水、青山,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拉萨、山南、林芝、昌都、那曲四地一市和28个县,就贯彻实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宣传报道。通过这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推动了西藏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2003年,自治区环保部门会同自治区农牧、监察、工商等部门对《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西藏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西藏各级环保部门对外来入侵物种情况进行了检查。

  针对西藏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自治区环保、国土资源、经贸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西藏黄金矿山清理整顿工作,形成了《西藏自治区黄金生产秩序整顿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西藏黄金矿山开采的环境限制条件和环境管理要求,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下发执行。在西藏65家砂金矿开采企业中,关闭、取缔了29家;对可以继续开采的6家,要求补做矿山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措施;对需要继续整顿的11家,要求重新明确采矿区范围,补做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措施;对限期开采的19家,要求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措施和环境保护整改方案。各地市环保部门不同程度地加强了砂石料开采的环境监督管理,对乱采滥挖砂石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查处。

  2003年,拉萨市对乱挖草坪、砍伐树木现象,林芝地区对八一至米林、色季拉山两条公路建设等重点项目中存在的乱采滥挖、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问题,昌都地区对采砂(石)场存在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日喀则地区对达热瓦公园、琴桑园湿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等进行了查处。

  2003年,西藏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对各类不法排污企业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西藏共查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46个、企业16家,要求补办有关手续;未实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17家,其中责令限期整改的13家、停产或关闭的4家。对西藏的餐饮娱乐业、加工业、畜禽养殖业进行了清理整顿。

  环境宣传教育与环境信息

  2003年,西藏各地、市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土地日等环境保护相关宣传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为纪念“6·5”世界环境日,自治区副主席洛桑江村向西藏人民发表了电视讲话;召开了《2002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并在《西藏日报》上发布;组织开展了纪念“6·5”世界环境日大型座谈会,自治区副主席洛桑江村在座谈会上发表了讲话,自治区31个委、办、厅、局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并作了发言。拉萨市开展了处置废电池、清除拉萨河“白色污染”等活动。林芝地区组织了环保下乡宣传活动。

  2003年,自治区环保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教育厅联合在西藏电视台举办了“西藏中学生环境知识竞赛”。在西藏继续开展了“绿色学校”创建活动,评选出第二批自治区级“绿色学校”10所。2003年,编发了环保信息21期221条。

  环境监测与科研

  2003年,西藏环境监测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继续保持每日在中央电视台、西藏电视台一、二频道播报拉萨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

  2003年,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复审。配备了应急监测设备18台(套),建设了流动大气环境监测站,在拉萨市八廓街新建了一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大大提高了西藏的环境监测能力。

  2003年,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昌都地区环境监测站全年共获得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日均值数据1293个,地表水监测数据1219个,城市环境噪声监测等效声级数据2736个,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510个。编发了《西藏自治区环境监测季报》4期、《拉萨市空气质量月报》12期、《拉萨市空气质量周报》17期和《拉萨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月报》12期。

  2003年,继续开展了珠峰地区的环境空气、地表水、长年积雪、土壤等要素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1081个,编制了《珠峰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2003年)》。开展了纳木错和羊卓雍湖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分别获得监测数据159个和9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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